中广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发稿时间:2023-09-25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6〕315号)《集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001-GN-P-MR-A00-007)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指南,公开中广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公开范围、目录、信息公开方式等。

中广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信息公开范围和目录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经营管理

3.企业重大事项

4.社会责任

5.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企业主要通过公司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移动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公开范围的企业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中广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获取相关可以公开的企业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必须申请人申请获取信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公开申请。填写《中广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录),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效率,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准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信息公开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的信息内容。

3.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性的说明。

4.获取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二)申请的受理

中广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符合依申请公开要求或未提供有限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申请应当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电话或电子邮件)做出相应受理确认,并正式登记受理。

申请表应当详细写明申请信息的用途,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不予公开。

三、信息公开联络方式

中广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公开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

传真:021-23503888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紫星路1588号

邮编:200241

附件:中广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

中广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个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提出申请的方式

□当面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所需的信息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当面领取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纸质文本  □电子信息

所需信息的用途

申请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受理确认方式:  □电话     □电子邮件

申请人(个人)姓名